在一个软件的开发完成之后,就会产生软件著作权,这是一项自动生成的权利,有明确的归属权,是需要开发人自己申请的,那么申请软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下面学术顾问对此展开讲解:
1.鉴于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形式,故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由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
2.登记的软件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的软件。即:软件应当是已经固定了表达形式并在存储介质上(如:打印纸、软盘、硬盘、EPROM或者ROM等)的软件。
3.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发表过的,所谓发表是指:软件权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提供制件的办法向公众发行软件,或者为了进一步发行复制品的目的而公开展示软件。仅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该软件不属于发表,通过鉴定的软件和在科技成果研讨会等单纯以学术性讲座为目的形式介绍软件不属于发表。
4.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即:一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应当限于一个独立发表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如:基于某个软、硬平台之上能够独立使用、能够实现一定功能和性能的软件。
以上是申请软著的条件,由此也能看出该条件是较为严厉的,此外申请软著所需材料,申请软著的流程是较为严格的,需要软著的人员可和专业学术顾问沟通,软著是重要的职称加分项,早日申请也能用来评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