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可评定相应的职称,比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等,在评定职称时依然是需要发表论文的,也有相应的论文要求,下面学术顾问对此展开讲解:
(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参与完成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业绩。
2.具有1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论文(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仅作为评价参考)、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
(二)工程师
1.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2项市(厅)级科研项目或3项县级科研项目,并通过验收或第三方机构鉴定。
(2)参与完成2项甲级,或4项乙级,或8项丙级建设工程勘察项目。
(3)参与完成2项大型,或4项中型,或8项小型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4)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6项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5)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3项中型,或8项小型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检测鉴定、工程造价过程技术咨询管理;参与完成6项大型或12项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技术经济分析、招投标成果文件的编审;参与完成3项县级以上城乡建设规划,并已印发实施。
(6)参与完成2项大型,或4项中型,或10项小型白蚁防治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参与完成4项大型,或8项中型,或12项小型供热、供气、供水、排水工程项目的施工、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3项小型环境卫生工程项目的施工、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7)获得与本专业技术相关的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了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8)参与研制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1项以上并已推广应用,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2项以上。
(9)参与建设工程政策研究、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工作,在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组织科学管理、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业绩贡献突出,提出的意见建议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正式出台的3个以上政策文件采纳采用。
2.任现职期间,具有1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论文(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但科学引文索引、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可作为评价参考)、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
(三)高级工程师
任现职期间,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独著(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2)未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的,应提供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论文、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技术成果2篇以上。
(四)正高级工程师
任现职期间,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独著(合著)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2)未发表论文或论文发表数量不足2篇或未出版著作的,应提供本人撰写、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论文、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4篇(已发表1篇论文的可只提供2篇)以上。
以上就是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评定各级别职称的相关条件,论文也有相关的要求,作者安排论文还是要尽早的做安排,或者是还有相关需求,可随时和在线学术顾问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