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人职称晋升或将有变!
3月31日
云南省卫健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
《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意见的通知
反馈意见时间截止2023年4月17日
在申报条件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要进行“脱产进修”:
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省级及昆明市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须到省外发达地区三甲医疗卫生机构、州(市)级和省级二级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须到本专业省级三甲或发达地区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县(市、区)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须到本专业州(市)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脱产进修学习,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须累计完成 6 个月进修,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须累计完成 3 个月进修。各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比照上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求到相应机构完成进修。
在评审条件方面,除坚持实践导向,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要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评审副主任、主任技师职称,须由同行专家从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及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评议:
副主任技师
1.专业能力要求: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备培养带教本专业技师的能力,履现职期间,培养1名及以上本专业技术骨干。
2.技术水平要求: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业务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
3.业绩成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供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成果材料3-5份。
主任技师
1.专业能力要求:精通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备培养带教本专业下级技师的能力,履现职期间,培养2名及以上本专业技术骨干。
2.技术水平要求: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业务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
3.业绩成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供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成果材料3-5份。
《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中对于申报职称的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则是与国家在2021年8月发布的《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相同。
国家下令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已有多地发文落实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是职称制度30年以来的首次重大改革,上一版职称制度的评价标准在这30年里,早已渗入了医务人员日常及工作的方方面面。
而2021年8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则是专门面向我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文件。
随后,在2022年11月30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持续推动职称评审破“四唯”、立“新标”是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通知》还要求2023年6月底前完成各系列评审标准修订工作;2023年底前,系统梳理本地区设置的职称评审专业,形成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
因此,2023年以来各省发布的相关文件,都可以说是对于国家提出的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落实。据小编不完全统计,吉林、广东、北京都在2023年发布了有关职称评审制度的文件。
其中,《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与云南省卫健委发布的《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一样,都是在3月31日发布的,并且北京市的《实施办法》将自2023年4月30日起执行,北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也将于今年下半年启动首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