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文投稿后又放弃发表是不常见的行为,不过也是会发生的,这也是一种撤稿行为,撤稿原因是比较多的,有作者主观原因,也有一些客观原因,作者中途放弃发表并不能算是学术不端。
作者自己投稿论文后又放弃发表,是不想在该刊物上发表了,或者文章存在一些问题,主动向杂志社提出了撤销发表的要求,如果原因是合情合理的,那么杂志社是会同意撤稿的,撤稿也多是发生在论文没有见刊和检索之前,如果论文见刊或者检索之后是不能撤稿的,或者说撤稿比较麻烦。
作者放弃发表也有可能是杂志社的原因,杂志社对作者的文章都是要严格审核的,如果要求作者放弃论文那么也会有充分的理由,这需要作者的理解和配合。作者主动放弃发表可以向杂志社写一封撤稿信,说明文章的基本信息,也需要对撤稿理由进行详细阐述,还要注意礼貌用语。
撤稿并不算是学术不端,但如果有其他一些不当行为,那么是会算作学术不端的,比如不当署名,或者是一稿多投,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不当署名的表现形式包括:
a) 将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外。
b) 未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在论文中署名。
c) 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其列入作者名单。
d) 作者排序与其对论文的实际贡献不符。
e) 提供虚假的作者职称、单位、学历、研究经历等信息。
一稿多投的表现形式包括:
a) 将同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b) 在首次投稿的约定回复期内,将论文再次投给其他期刊。
c) 在未接到期刊确认撤稿的正式通知前,将稿件投给其他期刊。
d) 将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e) 在收到首次投稿期刊回复之前或在约定期内,对论文进行稍微修改后,投给其他期刊。
f) 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将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论文,原封不动或做些微修改后再次投稿。
以上就是论文撤稿和学术不端的行为介绍,作者还是要避免学术不端的,以免给您带来不良的影响,更多相关要求可随时和在线学术顾问交流。